7月16日,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。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打击强迫交易、串通投标、虚假广告、非法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,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。
今年上半年以来,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367件986人,起诉477人。严惩企业内部腐败犯罪,受理审查起诉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178件251人,起诉127人。强化“空壳公司”专项打击治理,办理利用“空壳公司”实施的虚开骗税、骗取贷款等犯罪案件72件。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,累计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2件,检察机关依法对278人、83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。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,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1755人次。
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企案件“小案重罚”“过罚不当”等行政监管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。办理涉经营主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8件,办理行政强制措施、强制执行不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件,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1件。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,聚焦违背公共政策功能和目的,违法违规套取、骗取、截留、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,办理各类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32件。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,实质化运行7个四川省知识产权案件“双报制”办理中心,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46.4%,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3件。
此外,全省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加强与同级国资委、工商联等各方面的联系,建立常态联系协作,完善联动护企机制,共同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。通过畅通涉企申诉渠道,加强检察机关信、访、网、电等信访主渠道的服务功能,及时受理、快速办理企业控告申诉案件,延伸护企服务举措。通过建立辖区内规上企业联系人制度,在企业、各类工业园区建立检察联络站、服务站,建立护企检察官制度等方式,优化法律服务水平,提高检察护企工作精准性。
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“检察护企”11件典型案(事)例。典型事例聚焦四川名优白酒保护,建立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,提升护企质效;10件典型案例覆盖“四大检察”,涉及趋利性执法整治、涉案企业合规、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、执行监督和解、涉企行政检察监督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领域,集中展现了四川省检察机关“检察护企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与作为,对激发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、护企助企具有引领作用。(记者 田之路)
来源:封面新闻